持“有效”签证的人也能申告在留特别许可吗
问:我在六年前申请过一次“就学”,但被拒签了。两年后,我持别人名义的“就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以及护照来到了日本。之后,还是以那个人的名义考上了大学,现在持有两年的“留学”在留资格。我现在交了一个日本男友,打算跟他结婚。
我想通过在留特别许可变回自己的身份,请问,在持有效签证的情况下,能申告在留特别许可吗?
答:您现在持有的是别人名义的签证,是无效的。您属于非法入境者,会成为被强制遣返的对象。在留特别许可是在强制遣返的手续期间付与的。从而,您以自己真正的身份办理结婚手续之后,可以去入管局坦白非法逗留的事实并申告在留特别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