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长期生活的外国人,在工作生活满一定年限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归化”即将母国国籍更换为日本籍,也可以申请“永住”即不更换国籍只是将签证更换为“永住者”,成为日本的永久居民。
在这两种情况以外,还存在一种“定住者”签证,在日外国人也有不少人持有此类签证。
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定住者”的定义为“法务大臣在考虑了特别理由的基础上,允许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居住在日本的人”。
具体可以解释为,日裔或其配偶、定居者的亲生子女、日本人或永住者的子女、日本人或永住者、定住者未满6岁的养子、经过难民认定的外国人、中国残留日本孤儿或其亲属等。
或者是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离婚或丧偶后,想继续留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包括其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的亲生子女或养子等。
除了入籍日本以外,定住签证和永住签证在表面看起来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实也有很大的差异。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归化后将变更为日本籍,所有待遇和日本人一样。
获得永住签证后可以在日本“无期限”生活,也无需再更新签证,和日本人一样没有就业限制,不过需要办理再入国许可,因犯罪等原因有可能被遣返会原籍,需要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没有日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永住者虽然没有居住期限,但有“在留卡期限”,可在期满前2个月更新在留卡。
持定住者签证的人与永住者最大区别在于,定住者签证一般有效期为6个月、1年、3年及5年,期满时需要更新签证,否则有可能将被视为非法滞留而遭到遣返。定住者若持续5年以上在日本生活,也可以申请永住签证。
因为日本不是移民国家,持有永住签证的人无需“移民监”,在很多方面都没有限制,同时还可以享受和日本人几乎一样的福利待遇。对于不愿意入籍日本的在日外国人来说,永住资格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