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日本留学毕业后在日本工作了,妈妈现年50多岁,想退休后到日本跟女儿一起生活,该办理什么签证”?
旅游签证
父母可以申请日本多次旅游签证。
3年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每次入境日本不超过1个月,每年累计入境不超过6个月。
5年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每次入境日本不超过3个月,每年累计入境不超过6个月。
短期滞在
父母可以以探亲为目的申请日本“短期滞在”签证。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5天、30天、90天,也就是最多只能在日本滞在3个月,期满后最多可在日本更新一次,即最多一次性在日本6个月。
特定活动(老亲抚养)
如果妈妈是单身的情况(丧偶、离异)下,原则上年龄满70岁(特殊情况下不满70岁也有可能),且在母国或第三国无其他兄弟姐妹及子女,在日本工作的亲生女儿是最合适的抚养人且有足够的收入可以负担母亲生活费(一般年薪超过300万日元),最好在日本籍或永住的情况下,妈妈可以申请适用于老亲抚养的特定活动签证。如果妈妈身体不好,有病历等医疗证明的话,过签率较高。
妈妈在日本长期生活,可以享受医疗等福利,但是不能够工作。一般签证有效期是1年,期满后可续签。
经营管理签证
妈妈可以在日本设立公司,并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比如妈妈在日本先设立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房产,并运营和管理所购买的资产(可委托当地管理公司运营)。
在妈妈准备来日本前(最好60岁前),提前申请经营管理签证,一般经营管理签证首次有效期为1年,期满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有可能是1年、3年、5年,只要公司有稳定的运营收入,签证可以一直续签,在日本生活满10年后可申请永住。持经营管理签证在日本可长期生活,需按时缴纳税款、社保等费用,可以享受各项福利政策。
高度人才(亲带同)
女儿持有高度人才签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接父母来日本生活。
高度人才女儿在怀孕期或有未满7岁子女(亲生或收养均可)的情况下,且家庭年收入超过800万日元,女儿一方可以让父母来日本陪同,共同生活。
日本不是移民国家,没有“家属团聚”签证,“家族滞在”签证仅限配偶及子女,且日本是老年社会,也不希望让太多外国老年人在日本生活,加重本国医养负担。所以外国人老年人想在日本与子女一起生活,或子女想赡养父母的话,还需要提前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