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日本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属于中长期在留,除特别永住者、持有“短期滞在”、“外交”或“公用”的人员以外,原则上新入境的外国人可以在机场办理“在留卡”,并需要在登陆日本14天内持“在留卡”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役所办理住址登记等手续。16岁以上的中长期外国居民有义务随身携带在留卡,并随时配合公职人员对在留卡的检查。
如果在日本在留期间搬家的话,也需要在搬到新居住地之日起14天内持在留卡到新居所在的区市役所办理迁移等手续。包括在留卡上的任何信息变动,都需要14天内及时办理更新事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日元以内的罚款。
持有在留卡也意味着拥有了“户口”,成为当地的合法居民,和当地日本人一样享有各项福利以及所在地区的个性化服务。
在留卡对于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证件,如果不小心丢失的话,需要及时申请补办新卡。步骤如下:
1. 先去附近的警察署或交番报备,如果是丢失的话需填写“遗失物届出”;如果是被偷盗的话需填写“盗难届出”。之后警察会出具遗失或偷盗的证明书。
2. 填写“在留卡交付申请书”,持护照、照片、遗失或偷盗的证明书到入国管理局补办新在留卡。
*护照
*遗失或偷盗的证明书
*证件照(3×4cm)
*在留卡交付申请书
3. 通常新在留卡“立等可取”,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办理就可以领取。
温馨提示:发现在留卡丢失时,请尽早找警察办理届出证明书,在此期间万一丢失的在留卡被其他人用于非法活动时,持有证明书的失主不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虽然失主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留卡被他人用于申请了贷款或其他非法申请的话,后续处理是相当麻烦的。
鉴于在留卡对外国人在日本生活的重要性,还是请您保留好自己的在留卡,万一丢失或损毁请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