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特别是老一代的日本人,几乎都是由丈夫外出工作赚钱养家,妻子照顾家庭在家做全职主妇,双职工的比例并不高,妻子和孩子的社保福利完全依附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丈夫。这就造成了如果先生去世,单亲妈妈该如何维持生计养育子女?鉴于此,“遗族年金”就成为了日本单亲家庭中必不可少的收入来源。那么,遗族年金大概能领多少钱呢?
遗属基础养老金的领取金额跟家庭结构有关:
■有子女的配偶领取时
领取额=78万900日元+子女加算额
■子女领取的时候
每个孩子的领取额=(78万900日元+第二个以后孩子的加算额)÷子女人数
孩子的加算额规定如下:
●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加算额:每人22万4700日元
●第三个孩子以后的加算额:每人7万4900日元
例如,有三个孩子的配偶领取遗属基础养老金时的领取额应该是:
领取额=78万900日元+(22万4700日元×2人+7万4900日元) =130万5200日元
遗属厚生养老金的领取金额在以下两种情况中较高的金额为准:
●逝者老年厚生年金报酬比例部分的四分之三
●逝者老年厚生养老金报酬比例部分的二分之一+自身老年福利(退休互助)养老金的二分之一
根据条件的不同,有以下两种加算方式:
中老年遗孀加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妻子在40~65岁期间,可以领取58万5700日元。
●40~65岁未满,无同一生计子女
●因为孩子不符合要求,所以不能领取遗属基础养老金的
不过,原则上逝者的厚生年金保险的被保险期间应在20年以上,否则没有加算额。
过往的遗孀加算:
适用于以下情况之一:
●昭和31年4月1日以前出生,65岁以上的妻子享有遗属厚生年金的领取资格
●参加中老年遗孀加算的昭和31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妻子需年满65岁
遗属厚生养老金和老年基础养老金可以同时领取,但中老年遗孀加算在妻子年满65岁时停止支付,因为领取遗属养老金的妻子达到65岁时,将开始领取妻子自身的“老年基础养老金”。
不过,昭和31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老年基础养老金的金额有时会比中老年遗孀的低。
这是因为,到昭和61年3月31日为止,以前的工薪族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备的保险体系,也没有强制性参保,导致过往的遗孀能领取的老年基础养老金金额极低。从救济的角度来为这部分已年满65岁的遗孀按厚生养老金的比例追加一定的金额。
这一制度仅限于昭和31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截至昭和61年4月30岁以上的人)。根据出生年月日,过往的寡妇加算金额是586,300日元到19,567日元(令和2年度价格)。 年龄越大领取的金额就越多。
65岁以后有遗属厚生养老金和自己的老年厚生养老金可以按以下选项中最高金额领取:
1. 遗孀自己的老年厚生年金
2. 丈夫遗属养老金
3. 遗孀自身老年厚生年金的1/2和丈夫遗属厚生年金的2/3
日本的养老金体系比较完善,全面考虑到遗孀及子女的生活保障需求,一人加入日本年金保障系统,全家均可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