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必须向入国管理局或者市町村进行申报?
需要向入国管理局进行申报
以下情况,需要自变更之日起 14 日以内通知距离您最近的办理在留审查的地方入国管理局:
1.当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或性别发生变化时
2.所属机构发生变更时
如果您拥有“技术/人文学科/国际服务”或“学生”等居留身份,其居留身份取决于您所在的机构,则需要通知地方入国管理局。但是,对于拥有“艺术”、“宗教”、“记者”等在留资格的人来说,其所属组织的存在并不一定是其在留资格的依据。此外,具有“日本人的配偶或子女”等在留资格的人无需申报机构变更。
3.与配偶离婚时
以“日本人等的配偶或子女”、“永住者等的配偶或子女”或“抚养”在留资格在留日本的人中,以配偶身份为基础的人,他们的在留资格只有在离婚或丧亲的情况下,才有必要通知地方入国管理局。
*如果您以“定住者”的在留身份留在日本,则离婚时无需通知我们。
需要向市町村进行申报
在下列情况下,有必要通知您居住的市区町村:
1.新确定居住地或居住地发生变更时
中长期在留者新入境日本后,需要在确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内向市町村申报居住地。如果您在之后搬到另一个居住地,这同样需要向新的市町村进行申报。
* 如果已经拥有通过出生登记等取得住民票的外国人,在申请获得居留资格时,向移民服务厅长官提交住民票的复印件并取得了在留资格许可后,即视为通知了在留资格,无需再次向市町村通知在留资格。
向地方如果管理局或市区町村进行申报时,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口头通知就可以了吗?
根据入管法的规定进行在留申报时,请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在留卡和申报书。
在居住地以外进行变更申报时,需要向入国管理局出示护照和在留卡,提交申报书、照片1张(16岁以下者除外)。如变更事实已经发生,还需提交证明文件。
进行申报时,除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所在地以外,还需填报申报事由、事由发生日期、在留地、在留卡号码等事项。
除到地方入国管理局,您还可以将您的申报信息邮寄到以下地址。此外,为了使用“出入境事务局电子申报系统”,您需要提前访问“出入境事务厅电子申报系统”并注册用户信息。
邮寄地址:
〒160-0004,东京都新宿区四谷1-6-1四谷塔14楼,东京入国管理局在留管理信息科申报受理科
移民服务局电子通知系统:
https://www.ens-immi.moj.go.jp/NA01/NAA01S/NAA01S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