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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本在留资格有问必答(三十一)

发布时间:2023-07-03 发布人:智钧国际 阅读:621 来源:


 

在留资格取消手续中的公示送达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公示送达是在受送达人地址不明的情况下,代替正常送达的补充送达方式。

具体而言,如果受送达人的地址不详,则应注明该受送达文件的名称、受送达人的姓名以及文件将被送达至该人的事实。通知应张贴在法务部指定的布告栏上,自张贴通知之日起两周后即视为送达。

取消在留资格的处理是否能在申请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在留资格的取消,是通过送达在留资格取消通知书来进行。但如果送达人的地址不明确,则会进行公示送达,即自取消资格发布之日起,经过两周后,即使本人未出现,在留资格的取消也将生效。

与在留卡和在留管理制度相关的驱逐出境的理由都有什么?

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等行为

2. 因居留管理系统相关的各种虚假申报或违反申请义务等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者

居留管理制度下都有哪些处罚?

拘留管理制度规定了以下的处罚:

1. 即使雇主不了解雇员从事在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也不能逃脱以非法就业促进就业的惩罚

2. 伪造在留卡等行为的处罚

3. 虚假申报、违反申报义务、违反中长期在留者在留卡的领取、携带、出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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