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门学校的学生,预定明年3月毕业。我打算毕业之后,马上和日本人结婚,把在留资格变更为“日本人的配偶者”。但我听说,专门学校的学生毕业之后一旦回国,就不能再申请就劳签证进入日本了。请问,我要是毕业后变更为配偶签证的话,将来找到合适的工作时,还能变更为就劳签证吗?
要是签证没有中断并在日本持续居住的话,可以变更为就劳签证。我们公司受理的委托当中也有类似的事例,具体是毕业于会计专门学校之后,考进大学延长了留学签证,但后来找到了一份会计的工作,就根据专门学校的学历变更为了“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
我持有三年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想给国内的妹妹申请“亲属访问”的短期签证。请问,我妹妹来到日本之后,要是和一个持有“技术”在留资格的中国男性结婚的话,能从短期签证直接变更为“家族滞在”的长期签证吗?
从短期签证变更为长期签证是在“有迫不得已的特殊情况时,才有可能取得许可(入管法20条3项)“的。“迫不得已的特殊情况”例如:和日本人或永住者结婚,或考上大学的留学生希望留在日本等情况,但能不能够直接变更为家族滞在在留资格要看具体情况了。你们可以先到入国管理局的就劳部门进行咨询,然后提交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提交了后者时,如果在短期签证有效期内取得了交付许可的话,便无需回国,可以直接变更为“家族滞在”。
为了学习技能,这次是我首次取得“技能实习”的在留资格后来到日本,现在我签证的在留期间是6个月。请问,如果现在去更新,我最长可以取得几年的签证?将来等在留资格到期限后,我还可以从“技能实习”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吗?
新入管法施行之后,对于技能实习制度并没有变化。您现在持有的6个月期限的技能实习第1号签证可以更新再延长6个月。1年之后,还可以申请由技能实习第1号签证变更为技能实习第2号签证,从而取得2年的在留期限。也就是说,“技能实习”签证的最长在留期间为3年。
但是,无论是更新还是变更,您都必须于在留期限的1个月之前提前去提交申请。因为技能实习制度是以将个人在日本所习得的知识技能带回母国发展,贡献于本国产业为目的的,所以原则上在留期限到期之后,技能实习者本人必须要回国从事相应的工作。也就是说,除去与日本人结婚等特殊情况,技能实习者无法申请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