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和日本前夫离了婚,将签证变更为了定住者签证。我和我前夫之间有一个日本国籍的孩子,孩子的亲权在我这里。因为平时工作繁忙的原因,去年起我就把孩子一直寄放在了国内,让我母亲带孩子。离婚之后我又认识了一个新的日本男友,正考虑最近要和他再婚,并打算要申请永住权,请问今年的签证更新时,我签证要怎么办理才好?
您是以“在日本监护·养育日本人子女的外国人母亲”这一身份取得定住者签证许可的。如果不把孩子带到日本来养育的话,我们认为您很难取得定住者签证的更新。您只能和日本人男友结婚,之后申请变更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了。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三年前持“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现在21岁的女儿在两年半前和日本丈夫办理了收养手续,持“定住者”的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一直在日本生活。我不习惯日本的生活,身体也不好,打算离婚之后回国居住。请问,我离婚之后,女儿要是保持和丈夫之间的养父养女关系的话,还能继续留在日本生活吗?
您女儿之所以能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来到日本,是因为她是“日本人的配偶的未成年且未婚的亲生子女”,和您先生办理收养手续只不过是为了有利于申请结果而已。在日本,和日本人办理收养手续能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的,只限于养子未满6岁的情况。来到日本之后,女儿达到成年年龄也可以延长签证,但如果您离婚,您女儿就不满足“日本人的配偶的亲生子女”的必要条件,就很难延长定住者的在留资格了。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儿子持有“定住者”在留资格。明年三月份儿子就要延长签证了。请问,儿子不来日本,由我替他提交申请行不行?或者儿子来到日本提交申请之后马上回国,由我替他取回许可印行不行?
延长在留期间时,不管是申请时还是取许可印都要求本人在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