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83:用于邀请父母或雇佣家政帮佣的要求规定了“家庭年收入达到800万日元或更多”、“家庭年收入达到1,000万日元或更多”和“家庭年收入达到3,000万日元或更多”。这个年收入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包括配偶的收入?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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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家庭年收入”是指高度外国人才本人的报酬和高度外国人才的配偶的年度总收入。而“报酬”指的是作为对特定服务的支付而提供的金钱或实物。这包括基本工资、勤奋津贴、调整津贴等。不包括通勤津贴、扶养津贴、住房津贴等具有补偿性质的费用(不包括应税的费用)。通常来说,它包括从机构(对于从事高度学术研究活动或高度专业技术活动的高度外国人才通常是雇主,对于从事高度经营管理活动的高度外国人才通常是所管理的公司等,对于从国外公司调动至日本公司的高度外国人才,通常包括从国外公司获得的年度总收入。)获得的年收入以及高度外国人才的配偶获得工作资格等并从事工作时的年收入。因此,例如,通过个人股票投资获得的利润通常不包括在“报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