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用汉字写名字时,可以直接使用本国的汉字吗?
汉字名称的书写范围、使用方法等有关汉字名称书写的必要事项,由法务大臣规定(注),即简体字应替换为“正确的汉字”。
(注)关于在留卡等上用汉字书写姓名的通知(法务省通知2011年第582号)
http://www.immi-moj.go.jp/topics/pdf/honbun.pdf
关于在留卡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的汉字书写(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主页信息公告板)
http://www.immi-moj.go.jp/topics/kanji_kokuji.pdf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可以写昵称吗?
昵称在法律上或操作上不能书写在特别永住者证明上。
在中长期在留管理制度和特别永住者制度下,法务大臣持续掌握的信息仅限于公正的在留管理制度所需的信息。考虑到昵称并不是信息,而且外国人基本台账系统中含有居民行政服务基本必要的信息,日本法务省决定昵称不能书写在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
我是特别永住者,但外国人登录证上的名字是汉字,护照上的名字也只有英文。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可以同时用汉字和英文写名字吗?
即使没有取得与汉字姓名相关的特殊资料,也可以尽量继承根据旧外国人登录法登记的汉字姓名,将汉字姓名和简体字姓名一起写在永住者证明书上。但是在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正面,会将简体字等替换为“正确的文字”范围内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