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符合永住申请条件后,在提交材料申请永住时,还需要提供一位“身元保证人”。保证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任何法律或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更像是申请人的“导师”或“家长”,可以给予申请人更好地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的义务。
申请人需要在日本有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有足够的赚钱养家的能力,不能成为日本的公共负担。个人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00万日元,如果有抚养家人的情况,每增加一名“被抚养人”,则年收入原则上需要增加50万日元。
日本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想在日本长期生活,就必须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试错成本”相当高昂,基本没有任何捷径可走,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遵纪守法。所以说,持“家族滞在签证”的配偶在日本想做生意或全职工作的话,则需要更换到合适的签证才可以。
同样都是在日本工作,把“研修签证”更换为“技人国签证”继续在日本工作可以吗?答案竟然是“不可以”!
日本留学毕业生每年在毕业季都需要做一项人生的重大选择,那就是毕业后留在日本还是回到祖国?如果选择留在日本,则需要从留学签证更换到其他签证,那么有哪些签证可以考虑呢?
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定住者”的定义为“法务大臣在考虑了特别理由的基础上,允许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居住在日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