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者的违反调查原则上会在8个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札幌、仙台、东京、名古屋、大阪、广岛、高松和福冈)或3个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支局(横滨、神户、那霸)中进行。
年收入证明是根据申请人的在留资格决定的。申请人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只需要提交1年的年收入证明书。但如果是“定住者”签证,就必须提交3年的年收入证明书。
关于日本签证的申请次数,是没有明文限制的,所以可以继续申请。在这其中,如何改正法务局寄过来的不许可通知上的拒签理由,是再次申请签证的关键。
“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是在日本连续居留一定的时间后,通过法务大臣获得永住许可。取得永住许可的条件为“品行优良”、“具有独立经营生计的资产或技能”以及“申请者被认定取得永住符合日本国的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