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转勤签证申请永住许可
问:10年前,我取得了“企业内转勤”签证,从中国的一家企业转至日本的分社工作。现在我持有3年的签证,请问我可以马上申请永住许可吗?我的工资都是由日本会社承担支付,按要求向居住地市役所缴纳住民税。
答:在以前,入国管理局是不认可5年以上以“企业内转勤”签证居留于日本的。现在只要取得雇佣契约合同的更新,就可以一直更新“企业内转勤”签证。并且可以取得许可的在留期间为5年、3年、1年以及3个月。和其它就劳签证相同,在日本连续居留10年以上,且本人持有5年或3年签证,即可申请永住许可。但是,如果申请人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经常出差来往于日本与中国国内时,就需要小心本人实际居留日本期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到入国管理局对在日本定居性上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