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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关于日本人的配偶离婚后变更为“定住者”

发布时间:2019-07-07 发布人: 阅读:1886 来源:
关于日本人的配偶离婚后变更为“定住者”
问:我在4年前和日本人结婚来到了日本,但两年前办理了离婚登记,半年后和现在的日本老公结了婚。我现在持有一年的“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我听说,和日本人结婚满3年后离婚的人,可以变更为“定住者”继续留在日本。请问,我要是离婚的话,也有可能变更为“定住者”吗?
答:如果不是和同一个日本丈夫结婚满三年的话,离婚之后是不能变更为“定住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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