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凭内定通知书能否取得就劳签证
问:我在今年的3月份大学毕业之后,把“留学”在留资格变更为以就职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活动”。我从大阪的一家公司取得了内定,但我一直住在东京,打算取得了就劳签证之后,再搬到大阪去。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到哪个入管局提交在留资格的变更申请?另外,公司跟我说,等我取得了就劳签证之后正式签订雇用合同。请问,只凭内定通知书能取得就劳签证吗?
答: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是到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提交的。从而,您应该到东京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还要附上“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以及同法施行规则第5条的规定,交付给劳动者的写明劳动条件的文书”。而内定通知书是不符合此条件的,为了证明劳动契约,需事先签订雇用合同书。另外,雇用合同书上可以加一条“停止条件:日本政府不给下达在留许可时本契约失效”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