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财产赠送给养子需要缴赠与税吗
问:我12年前和日本人再婚,我和前夫之间的儿子于9年前与现在的丈夫办了养子缘组来了日本。丈夫有几千万的财产,因为他没有孩子,所以他说把财产留给我儿子。可是我听说在日本要缴赠与税,把钱送给自己的养子也要缴税吗?如果把钱送给亲生孩子或者配偶者的话就不需要缴税了吗?
答:赠与税是1年内从个人那里得到110万日元以上财产时要缴纳的税金。从公司或法人那里拿到财产时不用缴赠与税,但要缴所得税。另外,在自己没有缴纳保险金的情况下领到生命保险金时(成为相继税对象时除外),通过免除债务得到利益时都被看作得到赠与,要缴纳赠与税。赠与税也适用于亲生父子间及夫妻间。但以下情况不会被适用。
(1)以亲子,夫妻间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名目赠与时
(2)结婚20年以上的夫妻间因赠与不动产或为取得居住用不动产而产生金钱赠与时(2110万日元以内为非课税。一生只能适用一次)
(3)父母或祖父母那里得到楼房等住宅取得资金的赠与时(500万日元以内为非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