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日本房产资料中看到用途地域这个栏目写着商业地域、工业地域等等,这些到底都代表了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日本用途地域的分类。
第1种低层居住专用区域
主要是保护低层住宅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地区。建筑物的高度原则上在10米或12米以内,同时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日照等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因此不能建造超过了北侧邻近土地边界的斜线限制高度的建筑物。该地区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30%、40%、50%、60%、容积率50%、60%、100%、150%、200%中确定。城市计划规定的建筑率、容积率被称为指定建筑率、指定容积率。
第2种低层居住专用区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低层住宅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地区。建筑物的高度原则上在10米或12米以内,同时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日照等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因此不能建造超过了北侧邻近土地边界的斜线限制高度的建筑物。该地区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30%、40%、50%、60%、容积率50%、60%、100%、150%、200%中确定。
第1种中高层住宅专用区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中高层住宅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地区。该区域虽然没有规定高度的最高限定数据,但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日照等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因此不能建造超过了北侧邻近土地边界的斜线限制高度的建筑物。该地区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30%、40%、50%、6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和500%中确定。
第2种中高层住宅专用区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中高层住宅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地区。该地域虽然没有规定高度的最高限定数据,但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日照等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因此不能建造超过了北侧邻近土地边界的斜线限制高度的建筑物。该地区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30%、40%、50%、6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和500%中确定。
第1种居住地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居住环境的地区。该地域的城市计划从50%、60%、8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指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没有建筑的建筑率限制。
第2种居住地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居住环境的地区。该地域的城市计划从50%、60%、8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指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没有建筑的建筑率限制。
准居住地域
主要是为了保护居住环境,同时协调区域内道路沿线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区域,在保证居住环境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的地区。该地域的城市计划从50%、60%、8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指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没有建筑的建筑率限制。
邻商业地域
主要是为了能增加区域内商业及其他业务对附近住宅区的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及配套服务的便利性的地区。该地域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60%、8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指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没有建筑的建筑率限制。
商业地域
主要是给聚集了百货店、专卖店、餐饮店、事务所、料理店、剧场、电影院等各种商业设施的中心地域增加商业业务便利性的地区。该地域的城市计划从容积率200%-1300%之间确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不受建筑面积的限制。
准工业地域
主要是为了增进工业的便利性的同时不会造成周边环境恶化的地区。该区域的城市计划从建筑率50%、60%、8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指定建筑率为80%,防火区域内的耐火建筑物没有建筑的建筑率限制。
工业地域
主要是为了增进工业便利性的地区。该地区的城市计划从建筑率50%、60%、容积率100%、150%、200%、300%中确定。
工业专用地域
主要是为了增进工业便利性的地区。该区域的城市计划从建设率30%、40%、50%、60%、容积率100%、150%、200%、300%、400%中确定。
其它地域
为了提高区域内有环境保护等规定的特定目的的土地利用,根据地方公共团体的条例,对建筑物的用途等进行了与地区特性相应的限制。特别用途地区的例子有中高层住宅专用地区、商业专用地区、特别工业地区、文教地区、零售店铺地区、事务所地区、厚生地区、娱乐娱乐娱乐地区、观光地区、特别业务地区、研究开发地区等。
● 高度地区
为了维持用途区域内的市区环境或者增加土地利用开发,市町村在城市规划中规定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或最低限度的地区。
● 高度利用地区
为了提高用途区域内市区土地合理、健康的开发利用和城市功能的更新,,市町村在城市计划中规定容积率的最高限度和最低限度、建筑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的最低限度以及墙面位置的限制的地区。是市区进行再开发的地区。
● 防火地区或准防火地区
为了防止区域内市区火灾发生的危险,将建筑物划分为耐火建筑物、准耐火建筑物和其他建筑物,为了防火,根据建筑物的层数和规模加以限制。
● 景观地区
为了维护和保持区域内景观的良好发展,对建筑物的外形设计、最高高度限度或最低高度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以及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都有明确规定的地域。
● 风景地区
为了维持区域内的自然风貌而制定的地区,对于区内建筑物的建设、住宅有地的建造、木竹的砍伐等行为,都必须根据政令规定的标准进行,都道府县都有明确的条例加以限制。
● 停车场整备地区
为了保持地区内商业地域,临近商业地域及周边交易流量大的区域交通的顺畅,被认定有必要在都市开发计划中做出规定的地区。在该地区内,如果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进行地方公共团体条例规定的规模以上的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用途变更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设施。
● 临港地区
在有地区规定的港湾区域进行港口运营管理时,有些建设行为需要申报,港口管理者可以指定商港区、工业港区、渔港区、保安港区等地分区,但是分区内的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建设等地方公共团体做出了限制条例。必须按照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