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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房产< 永住申请 < Q21 :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签发可以由代理人进行申请/通知吗?如果可能,谁可以充当代理人?

Q21 :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签发可以由代理人进行申请/通知吗?如果可能,谁可以充当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3-05-09 发布人: 阅读:446 来源:
特别永住者未满 16 岁时,或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申请/通知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签发时,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必须将这些应用程序和通知作为代理。

居住在一起的 16 岁以上的亲属即使没有上述理由,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申请和通知。

此外,在法务省令规定的其他情况下,通知地方入国管理局长的律师和行政书记员,不共同居住的亲属等被大臣认为合适的人可以司法充当申请和通知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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