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养老金保险
在适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只要满足相关条件都要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适用企业单
位的条件和加入条件,与健康保险相同。)不属于厚生养老金保险加入对象的劳动者,须加入国民养老金。
(1) 被保险人(加入者)
·▲ 在适用企业单位工作未满 70 岁的人,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均属于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被保险人(加入者)。
· ▲70 岁以上,如果不具备老龄养老金的领取资格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
以申请成为被保险人 ( 高龄任意加入被保险人 )。
※ 适用企业单位的必要条件
适用的企业单位如下所示 :
①株式会社等法人
②农林渔业和服务业除外的个体经营单位(5 人以上)
③根据劳资双方达成的协议,任意适用的企业单位
※ 成为被保险人的必要条件
在适用企业的 (a) ~ (u) 中符合其中一项将成为被保险人。
(a)正式员工、法人代表、管理人员
(b)一周的规定工作时间和一个月的规定工作天数是在同一公司从事同样业务的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三以上 ( 钟点工、临时工等 )。
(c)即使不到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三,也要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 ①每周规定工作
时间在 20 小时以上 ; ②基本工资在 8.8 万日元以上 ; ③非学生 ; ④在员工人数在
101 人以上的企业工作。
( 注 1) 被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所属的适用企业所雇佣,只要符合① ~ ③的必要条件就能成为被保险人。
( 注 2) ④的企业规模,2024 年 10 月 1 日以后变为 51 人以上。
( 注 3) 预计雇佣期间在 2 个月以内的雇员,超过该期间不会被继续雇佣的话,不作为适用对象。( 即使最初的雇佣期限在 2 个月以内,如果有继续合同的可能的话,也有可能从合同一开始就成为社会保险的加入对象。)
(2) 保险费
· ▲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每月的工资(标准月工资)和奖金(标准奖金额)× 保险费率 ÷ 2
※厚生养老金保险的保险费是由企业 ( 雇主 ) 和被保险人(加入者)各负担一半。
(3)保险支付
♦老龄厚生养老金
· ▲符合领取老龄基础养老金条件,加入厚生养老金超过一个月的人,可以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作为厚生养老金被保险人(加入者)时的月薪(标准月工资)等和期间的长短。
※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的人,根据出生年份的不同,有可能在 65 岁之前即可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
♦伤残厚生养老金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领取伤残厚生养老金。
①在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期间之内,首次就诊日(第一次接受医生或牙科医生治
疗导致伤残的疾病或伤患)
②因疾病或受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伤残
③首次就诊日的前一天之时满足保险费的缴纳条件
· ▲伤残厚生养老金的伤残等级有 1 级、2 级、3 级。
·▲ 伤残厚生养老金的金额因伤残等级而异。
①伤残等级 1 级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 1.25 倍金额
②伤残等级 2 级、3 级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相同金额
※伤残等级 3 级的伤残厚生养老金有最低保障金额。
最低保障金额 = 2 级伤残基础养老金金额 × 3/4
即使伤残程度不到领取伤残厚生养老金的等级,也有可能作为一次性补助金领取伤残抚
恤金。
♦遗属厚生养老金
·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并依靠死亡者维持生计的遗属,可领取遗属厚生养老金。
① 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的被保险人(加入者)死亡时
②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被保险人(加入者)在保险期间内的首次就诊日(因疾病或受伤)起算 5 年内死亡时
③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领取资格期间超过 25 年的被保险人或曾经的被保险人死亡时
④可领取 1 级、2 级伤残厚生养老金的人死亡时
·▲ 遗属厚生养老金的金额是死亡者老龄厚生养老金金额的四分之三。
♦什么是遗属
遗属所指如下 :
①配偶(丈夫超过 55 岁,从 60 岁开始领取)
②子女(与国民养老金中子女的条件相同)
③父母(超过 55 岁,从 60 岁开始领取)
④孙子女(与子女相同条件)
⑤祖父母(超过 55 岁,从 60 岁开始领取)
※丈夫有遗属基础养老金的领取权时,遗属厚生养老金可以从 55 岁开始领取)
※关于父母、孙子女、祖父母的优先顺序,依照上述顺序如果排在前面的人领取时,其他人便不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