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障
做了1、2之后,如果家庭收入仍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可领取将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扣除收入后的金额作为保障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由厚生劳动大臣来决定。
外国人当中以下的人有可能成为接受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居者等在活动上没有限制的人详情请咨询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
1 接受生活保障时的条件等
(1)资产的有效使用
如有储蓄、存款,或者未使用中的土地、房屋等,请以出售等方式将其充当生活费。
(2)自身能力的有效利用
可以劳动的人,请依照自身能力进行劳动。
(3)其他补助等
可领取养老金或津贴等其他制度的补助时,请先使用其他补助。
(4)由有抚养义务者抚养
如果可从亲属等处得到援助,请接受援助。
2 保障的种类与内容
根据生活所需费用来决定发放金额。
3生活贫困者自立支援制度
有支援生活贫困者自立的咨询窗口。根据咨询内容,可享受就业、家用等方面的支援。详情请咨询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