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费用和各类补贴
怀孕・分娩并非生病,所以原则上不能享用健康保险。
作为例外,剖腹产等手术费用可享用健康保险。
1 分娩育儿一次性补贴金
这是指加入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的成员在分娩时,可以领取 50 万日元)补贴金的
制度。但是,怀孕周数未满 22 周,不属于产科医疗补助对象的分娩时,只能领取 48万 8千日元的补贴金。
△该补助有以下 2 个制度。
①直接支付制度
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等代替孕妇领取分娩育儿一次性补贴金的制度。一次性补贴金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所以孕产妇在出院时不必支付全额的分娩费用。
②代理领取制度
向孕妇加入的健康保险组合等请款时,执行分娩的医疗机构被委任代理领取,因此这是一个向医疗机构直接支付分娩育儿一次性补贴金的制度。
2 分娩津贴
加入健康保险的人因分娩而停工,在此期间无法领取工资时,可在预产期 42 天之前
(多胎的情况下 98 天)起至分娩后 56 天止的期间,领取停工时的分娩津贴。产前产
后的停工期,作为分娩津贴,原则上可以从健康保险里领取到相当于每天三分之二的工
资。但是,如果在停工期间也领取了公司支付的薪水并且比分娩津贴还多的情况下,则
不能领取分娩津贴。如果分娩日比预定日迟来的情况下,迟来的这段期间也可以领取分
娩津贴。
3 育儿停工(育儿停工休假中的补助)津贴
(1)育儿停工津贴
加入雇佣保险的职工为抚养未满 1 岁(符合一定条件时则为 1 岁 2 个月。更符合一定
条件的情况下则为 1 岁 6 个月或 2 岁)的孩子而获取休假,符合以下必要条件的职工原则上可以向 HelloWork(公共职业安定所)申请并领取育儿停工补贴金。(最初的180 天是停工前工资的 67%,之后是 50%)。
· 领取补贴金的必要条件
①在获取休假日开始前的 2 年里,每个月工作 11 天以上的月份、或作为工资支
付之基础的劳动时间超过 80 小时的月份超过 12 个月。
②育儿休假期的工资和停工前的工资相比,符合 80% 以下等条件。
③休假期间每月工作日不得超过 10 天(若超过 10 天,则工作时长不得超过80 小时)
另外,分期休假的情况下,原则上到第 2 次为止被视为育儿停工补贴的对象。
※定期雇用者(定期合同工)
定期雇用者(事先决定雇用期限的被雇用者)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在开始停工时,到孩子 1 岁 6 个月为止的期间 ( 由于没能进入保育园等原因,1 岁 6 个月后开始停工到两岁为止的期间 ),还需要满足雇用合约到期之事尚不明瞭的条件。
(2) 婴儿出生时育儿停工补助金
加入雇佣保险的人,在婴儿出生后到超过 8 周的期间内,为了养育孩子而停工 ( 产后爸爸休假 ),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可以向职业介绍所申请在婴儿出生时领取育儿停工津贴。( 相当于停业前工资的 67%。婴儿出生时的停工津贴的天数为 3 - 3(1) 育儿停工津贴支付率为67% 的天数,总计 180 天。)
· △领取津贴的必要条件
①在开始休假的前 2 年里有 11 天以上工作的月份,或者有 12 个月以上作为有
偿工资支付的工作时间在 80 小时以上。
②满足停业期间的工资比停业开始时的工资低 80% 以下等一定的条件。
③停业期间的工作天数最多不超过 10 天 ( 超过 10 天的工作时间为 80 小时 )( 但
停业时间短于 28 天的情况下,可以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也会相应缩短 )
此外,分期取得产后爸爸休假的情况下,到第 2 次为止也被视为婴儿出生时育儿停业津
贴的对象。
此外,符合以下①②中任一项的停业,对该停业不支付津贴。
①同一孩子出生,取得出生后的育儿停业休假 3 次以上
②同一孩子出生,取得的育儿停业休假总计天数超过 28 天的部分
※有期限的雇员 ( 有期限的雇员 ) 的情况
有期限的雇员 ( 有期限的雇员 )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从孩子出生 8 周后的第二天开始到孩子 6 个月,这份雇佣合同不会到期。
4 儿童津贴
儿童津贴是用于稳定家庭生活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津贴。
孩子和抚养孩子的人都在日本国内生活的情况下,可以领取这项津贴。
(1)可以领取的人
抚养有年龄未超过“15 岁生日后的首个 3 月 31 日”的孩子的人。(意即从 0 至 15 岁
的小孩以及在小孩在已满 15 岁生日当天至此后的首个 3 月 31 日期间,其抚养人均可领取儿童津贴)。
(2)领取方式
· △首先请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申请领取。
· △原则上申请月的下个月起可以领取补贴。
· △当新的婴儿出生时,或移居去别的市区町村时需要重新申请。
(3)可以领取的金额
※ 抚养孩子的人的收入超过一定水准时,则每个月一律 5000 日元(自 2022 年 6 月份额起,为每个月 5000 日元或 0 日元。)
※「第 3 个孩子之后」是指,抚养的未满 18 岁生日后最初的 3 月 31 日的孩子中的第 3 个以后的孩子。
(4)领取时期
原则上可在每年 6 月、10 月、2 月一并领取截至该月份前一月份为止总计 4 个月份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