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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23-02-11 发布人: 阅读:5421 来源: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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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取得投资经营管理签证以后就可以申请父母或朋友赴日探亲访友。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停留期为「90天」以内)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1. 有效护照(护照最后页需本人签字)
  2. 签证申请表(使馆网站下载:https://www.cn.emb-japan.go.jp/files/100034897.pdf)
  3. 照片1张(竖4.5cm×横4.5cm、白底)
  4.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A4纸)
  5. 能证明与在日本的人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6. 签证费190元(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7. 审查时间原则是4个工作日,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二: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使馆网站下载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26.pdf)

2.住民票: ①担保人是日本人时需提供[住民票]誊本(注明全部事项)

②担保人是非日籍人时需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3.在职证明:①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②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4.年收入证明:以下其中任意一种,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①课税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

②纳税证明书 (税务署长发行)

③所得税确定申告书B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

注:如果无法提交上述材料,请出具理由书(任意格式)以及证明担保人收入 或者所得的资料(比如,银行存折的复印件,工资证明书等)。

5.有效在留卡复印件 1份(正反面都要复印)

三: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1.邀请理由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使馆网站下载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28.pdf)

2.停留日程表 (使馆网站下载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34.pdf)

3.在职证明书 ①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②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4.有效在留卡复印件 1份(正反面都要复印)

5.邀请理由书(根据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预约票等佐证资料)

四:签证费

  • 单次签证 190元
  • 多次签证 375元

除了以上签证费以外,指定旅行社收取代办费(包括往返机票及住宿饭店费用等),详情请咨询各指定旅行社。

五:审查时间

从使馆受理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发给签证(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二发给结果)。

上述时间不包括旅行社另行审查该签证的时间,敬请注意。

六:注意事项

(1)旅游签证(不包括五年多次签证),指定旅行社要管理游客旅游的全程。因此,必须由指定旅行社预定游客的往返机票和住宿饭店(行程变更也要由指定旅行社进行)。

(2)旅游单次签证,要按照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日程表赴日(停留)。如果旅游日程有变化,必须在出发之前,事先通过指定旅行社向本馆提交日程变更报告书。

(3)旅游多次签证(不包括五年多次签证)第一次赴日旅游,要按照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日程表赴日(停留)。如果旅游日程有变化,只能变更为签证发行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日程。并且要事先通过指定旅行社向本馆提交日程变更报告书。

(4)一旦确认违反上述规定,发放的签证就可能失效。请务必注意。

(5)同时持有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者,不能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同时申请签证。
 

七:大使馆、各总领事馆、领事办公室管辖地区

(使馆网站: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aboutus.html#kankatsu)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010-8531-9800(总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021-5257-4766(总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020-8334-3009(总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024-2322-7490(总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日本国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0411-8370-4077(总机)大连市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023-6373-3585(总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日本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0532-8090-0001(总机)山东省

 

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852-2522-1184(总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八:使馆指定代签中心旅行社名单

(参见使馆网站: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dantai_dai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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