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永住者制度的具体变化是怎样的?
2012年7月9日,随着中长期在留者在留管理制度的实施,外国人登录法被废止,外国人登录证也被废止。鉴于向特别永住者颁发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作为证明其合法身份的重要作用,法务大臣颁发了与此类似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从减少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记载事项的观点来看,与外国人登录证的记载事项相比,特别永住者证明书记载的事项大幅减少,变更事项及重新发行手续也将减少。此外,特别永住者还放宽了再入国许可制度,原则上持有有效护照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人,自该日起2年内再入境日本时,原则上不需要再入国许可。特别永住者也适用居民基本台账制度。
在哪里可以获得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它将像以前一样,由市政当局发布。
※根据日日和平条约,失去日本国籍者出入境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特别法”)第5条规定的特别永住许可时,特别永住者许可将由地方入国管理局。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对于 16 岁以下的人士,其有效期直到16岁生日。 16岁以上的人士,如果在有效期更新申请后获得了新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其有效期将至旧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后的7岁生日。或者如果新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因有效期更新申请以外的申请或通知而发行的,有效期至申请或通知日后7岁生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