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必须随身携带吗?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不需要一直随身携带。
但是,入国管理官等要求出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时,需要陪同到保管场所出示。
特别永住者不再有携带护照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义务。如果我被要求出示我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我会因为离开家而即使想出示也不能出示,也会受到处罚吗?
是否给予刑事处罚,首先会由侦查机关决定。
一般而言,被授权人要求出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但明确表示拒绝出示的意图时,可构成拒绝出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罪。可以是故意拒绝出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例如未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出示。
这个合理期限将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以考虑职位关系、有无妨碍陈述及其程度等。
另外,如果有其他可以确认特别永住者身份的替代手段,即使不是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也有可能被判定为不按要求出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据说没有义务随时携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我有驾驶执照和特别永住者许可,所以我认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不是需要的,我到了日本后,如果不领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会受到处罚吗?
在非法在留者较多的情况下,在日本居住的特别永住者可能需要与其他外国人同样地确认其身份。
此外,入管特别法还规定了对违反特别永住者证明书领取义务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