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滞在签证是日本入国管理局颁发给取得日本长期签证外国人的配偶和子女在日长期居住的一种签证资格。不包含其父母。下面具体说明一下办理流程和资料:
第一步:在日本如果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书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表(可以在入管局官网下载)
2.申请人照片1张(4cmx3cm,申请人3个月以内照片)
2.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5.申请人与抚养人的关系证明
6.抚养人的护照及在留卡的复印件
7.抚养人的在职证明书(投资经营签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8.抚养人的收入证明书 (区役所开具住民税证明书或纳税证明书)
9.抚养人的存款证明(银行对账单)
10.抚养人申请理由书(详细说明与申请人的关系及赴日生活理由)
9.抚养人与申请人的日常生活照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委托日本当地的行政书士办理在留资格,办理成功您会收到「在留資格認定证明书」。家属滞在签证不包含父母,家族滞留签证在就业劳动时须另外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第二步:在中国当地的日本驻华使(领)馆或其指定的签证业务代理机构申请正式签证。
1.签证申请表(使馆网站下载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2.照片1张(竖4.5cm×横4.5cm、白底)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调查表(使馆网站下载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7.亲属关系调查表(使馆网站下载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8.签证费190元(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9.审查时间原则是4个工作日,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大使馆、各总领事馆、领事办公室管辖地区
(使馆网站: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aboutus.html#kankatsu)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日本国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使馆指定代签中心旅行社名单
(参见使馆网站: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dantai_daili.html)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