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签证」是移民日本的一种形式。正确说法是「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是指与日本人或有长期签证外国人配偶者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在外使馆签发的查证(签证)。在日本以配偶者的身份获得签证的情况大致分为四种:
1. 与日本人的法定婚姻,在留资格为“日本人配偶”
2. 与永住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资格为“永住者配偶”
3. 与定住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资格为“定住者”
4. 与就劳资格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资格为“家族滞在”
这类在留资格滞在时间包括:6个月、1年、3年、5年共4种,会根据入国管理局的审查结果来决定。超过期限的情况,通过在留资格的更新申请可以延长期限。拿到这一签证后,即可登陆日本,第一年的签证为一年期限,结婚满3年、且持有3年期限结婚签证者可以申请取得永住权。满5年后可以申请加入日本国籍,即可永久居住在日本。中日跨国婚姻,只需在中国或是日本办理一次,就算有效婚姻。如果双方均在日本居住,建议在日本当地办理。如果持中国国籍一方没有日本签证,建议在中国当地办理。
一:在中国办理结婚,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人有效护照)
2.独身证明
3.户口本(中国人)
4.身份证(中国人)
5.结婚照片(最好多打印几张,以后还要用)
注意:
独身证明取得有两种途径
1.在日本取得:由法务局长签发,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且翻译为中文。(较为麻烦)
2.在中国取得:驻华日本大使馆(在中国取得的独身证明为中文,无需认证和翻译)
在中国办理独身证明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护照)
2.户籍誊本(日本的户口簿,在日本当地市役所可get到)
3.身份证(中国人的)
4.户口本(中国人的)
在中国结婚后申请在留资格需要办理的公证:
1.结婚公证(证明日本人在中国结婚了)
2.国籍公证(证明我是中国人)
3.出生证明公证(中国人的)
二:在中国持有在留资格申请签证所需手续
1.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cm×横4.5cm、白底、1张)
8.审查所需时间
三: 在日办理结婚,办理结婚手续所需材料
中国国籍一方提供以下证件:
1.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2.护照
3.户籍藤本
4.在留卡
5.人名章
日本国籍一方提供以下证件:
1.户籍誊本
2.刻有自己名字的印章
3.有效日本国籍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包括护照或驾照等)
4.《婚姻届》
四: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在留资格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3. 申请人证件照片 (3×4彩照,近三个月的)
4. 申请人的个人印章
5. 结婚照片及生活照
6. 申请人结婚公证
7. 申请人的国籍公证
8.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9. 日本人配偶的结婚届
10. 日本人配偶的住民税证明(1年)
11. 日本人配偶的身元保证书
12. 日本人配偶的住民票
13. 质问书
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的注意点:
1. 夫妻双方是否有同居事实,是作为评判申请双方是否是真结婚的最重要依据,也是入国管理局严格审查的要点。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的事实,结婚签证依然有可能被拒签。
2. 保证夫妻生活稳定的经济来源,这一点主要审查夫妻两人或其中一方是否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支持全家在日本生活,关于收入的多少并没有确切的标准,根据世代人数不同,标准也不同,一般来说世代人数越多,要求的收入也越高。
五: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时所需的材料:
1.申请书
2.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本
4.住民票
5.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资料
6.纳税证明书等有关收入的证明书
7.身元保证书
8.质问书
9.理由书
10.亲族概要书
11.住宅概要书
12.照片(夫妇)等。
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是否真实在一起生活,是申请在留资格时入国管理局严格审查的要点。即使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的事实,结婚签证依然有可能被拒签。
六:申请在留资格的更新时所需的材料:
1.申请书
2.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本和住民票
4.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材料
5.纳税证明书等有关收入的证明书
6.身元保证书。可同时申请再入国许可手续
七:申请双方人在日本且都是中国国籍申请结婚签证手续
申请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在日本的中国公民。
2、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均无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3、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1、双方有效中国护照/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双方日本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双方住民票原件(3个月内)。
3、双方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彩色婚姻登记证件照片3张(长5cm×宽4cm),照片不能修图。
4、双方各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份,需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签署并填写当天日期。
5、整容者须提供整容证明。
6、如申请人系离婚后再婚者,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在中国结婚且在中国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结婚且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中国结婚且在日本离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日本市/区役所在3个月内出具的离婚受理证明书原件,或日本家庭裁判所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确定书原件;如离婚对象是中国公民且由日本法院作出的判决,还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日本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在日本结婚且在日本离婚者,须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在3个月内出具的离婚受理证明书原件,或日本家庭裁判所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确定书原件;如离婚对象是中国公民且由日本法院作出的判决,还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日本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在第三国结婚且在第三国离婚者,须提交经第三国有关机构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离婚证明。
7、如申请人系丧偶后未再婚者,应提交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明。
——在中国或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结婚且在中国丧偶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中国或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结婚且在日本丧偶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日本市/区役所在3个月内出具的死亡受理证明书原件。
——在日本结婚且在日本丧偶者,须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在3个月内出具的结婚受理证明书原件和死亡受理证明书原件或日本市/区役所在3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誊本原件。
——在第三国结婚且在第三国丧偶者,须提交第三国有关机构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结婚及死亡证明。
8、驻日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和流程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中国及日本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受理结婚申请。下午4: 00对外发放结婚证。
驻大阪、名古屋、长崎、札幌、福冈、新潟总领馆:请以各馆网站通知为准。
2、办理婚姻登记当天下午4点领取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3、经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须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处签名(或按指印)并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