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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本移民有问必答(六十一)

发布时间:2024-06-12 发布人:智钧国际 阅读:512 来源:


 

我持有的是专门学校的“留学”签证,因为去年成绩与出席率偏低,前几天我收到了入国管理局签证更新不许可的通知,签证也被变更为了“出国准备”的短期签证。我的妻子现在持有的是“留学”签证,请问在我回国之前,可以交付申请我妻子的“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吗?

首先,您可以在回国之前提交申请。如果在出国准备期间内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只要您取得了家族滞在签证的许可,您就可以不必回国。但是,我们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低。

我持有“技能”在留资格,妻子以前持有的是“家族滞在”签证,但因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规定,在5年半前被遣返回国了。上个月我给他提交了“家族滞在”的认定申请,但结果是不许可。现在我们想再次进行申请,请问这种申请最多能提交几回?收到不交付的通知书之后,过了多长时间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是提交几次都可以的。我们公司代办的事例当中,有一件是提交了四次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才取得了日本人的配偶认定许可的例子。到中国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短期滞在签证时,收到不许可的通知之后,需要过六个月才能再次提交申请,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再次申请是随时都可以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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