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永住者,但一个月只有8万日元的打工收入。我现在和一名国内的中国男性交往,请问我们要是结婚的话,我的收入少也能给他申请永住者的配偶签证来到日本居住吗?
永住者要想把配偶办到日本来的话,原则上要满足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条件。作为该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的总收入、课税额及纳税额)。要是纳税证明书上没有记载总收入及课税额,还需提交课税证明书。
每个月只有8万日元的打工收入的话,您很难被视为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除非您有足够的存款,可以维持两个人暂时的生活,或您的男友可以自己解决在日本的生活费,否则,我们认为您很难办理男友来日本。
今年3月份,我大学毕业后把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过几个月找到工作之后,我提交了变更为“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申请,上个月取得了许可。请问,像我这样刚取得就劳签证,而且不是三年签证的人,能给国内的妻子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吗?
给国内的妻子以及孩子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时,有一个前提条件是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但并不要求一定得是三年签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时,作为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且有抚养能力的证明,需附上在职证明书以及住民税的课税证明书或纳税证明书。如果丈夫刚来到日本或刚参加工作,开不出住民税的证明,可以用所得税的源泉徵收票以及工资单来代替。因此,您最好是等到明年的1月份从公司取得源泉徵收票之后再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