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永住者,2022年的9月份回国后,就一直住在国内,上个月刚回到日本。我在国内期间和一个中国男性结了婚。请问我现在能不能马上把我的丈夫办到日本来和我一起生活?
您要是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具备抚养丈夫的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话,可以提交您先生的“永住者的配偶者”在留资格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但通过审查,如果入管局认为您在日本的在留状况还不稳定的话,有可能拒绝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为这两年您都是在国内居住的,所以有可能被视为没有非在日本进行同居生活的必要性。
今年三月份,我从大学毕业之后,将“留学”在留资格变更为了以求职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活动”。现在我已经取得了一个内定,但不是很满意,还打算继续找别的工作。请问,以我现在的情况,能给我的妻子申请“家族滞在”签证,把她办到日本来吗?
持“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者是不能给配偶及子女申请“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目前能给配偶和孩子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如下所示: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医疗、研究、教育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
留学(只包括大学·大学院·短期大学·专门学校,日语学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