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本如何进行“在留期限的更新?”
在留期限过期之前,需要前往居住地所在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支局、办事处(以下“入管当局”)去进行申请, 能否取得许可由法务大臣自行裁定。比如说,“留学”在留资格在上课缺席太多的情况下是得不到许可的。取得更新许可后,需要缴交4000日元购买收入印纸作为手续费,然后就会被交付新的,记载有在留期间以及下次在留期限的在留卡。
如何得到“入境许可”?什么是“在留卡的交付”?
入境日本时,入管审查官会审查护照和签证,决定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并在护照上盖上认定证明的印章。在成田机场、羽田机场、中部机场以及关西机场,入境时中长期居留者会被交付在留卡。而其他机场海关等处,入境时中长期居留者的护照上将会被记载入“日后交付在留卡”的内容。当居留者向市区町村役所提交了居住地的申报之后,再由入国管理局通过邮寄交付在留卡。入境后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的变更以及更新权限归法务大臣所有。
什么是日本的“在留期限”?
除外交、公用、永住者之外,其他日本在留资格的在留期限不会超过5年。如:“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及“技能”等是5年、3年、1年或者3个月。“短期滞在”是90天、30天或者15天、“留学”是4年3个月、4年、3年、2年3个月、2年、1年3个月、1年、6个月或者3个月。“日本人的配偶者·永住者的配偶者”是5年、3年、1年或者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