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的“在留资格”指的是什么?
现在的国际社会,全球化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国家主权却根深蒂固,如何对待外国人基本上还是由各个国家自主裁量。例如,很多国家对于本国民适用的“职业选择自由”,就不适用于外国人(附带说明一下,“外国人”在英语里一般是“foreigner”,但是在办理入国手续时就变成了具有“异分子”意思的“alien”了)。
外国人进入日本国,不仅需要有效的护照(passport),还需要有效的签证(visa)。外国人为了取得签证,必须有特定的入国目的,并且此目的与“在留许可”(外国人滞留在日本进行活动时所需要的资格)必须一致。
日本的在留资格现在有27种,外国人大部分是持单一的在留资格留在日本的,不能同时持有复数的在留资格。另外,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在留资格是不被认可的。即外国人只能持有符合除单纯劳动外的27种的在留资格的任意一种,才能留在日本。
日本的27种的在留资格如下:
①根据活动内容而不同的在留资格
A.在留资格内可以就劳,不适用于特定的审查标准(被详细规定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
B.在留资格内可以就劳,适用于特定的审查标准:
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 、兴行、技能、高度专门职、技能实习
C.不能就劳,不适用于特定的审查标准:
文化活动、短期滞在
D.不能就劳,适用于特定的审查标准:
留学、研修、家族滞在
E.根据个别的许可内容决定是否可以就劳,不适用于特定的审查标准:
特定活动
②根据身份地位不同的在留资格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另外,根据日本“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规定,不符合入国条件的外国人是无法入国的。比如就算是已经过了缓刑期限的“接受过一年以上刑罚或拘役的人”,来日本也是会被拒绝登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