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由日本出境前,只要事先取得入管当局的再入国许可,再回到日本时就不需要办理新的签证了。且回到日本后,出境前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都可以获得延续(出境期间也属于在留期限内)。
日本丈夫没有收入,但只要您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抚养丈夫与将要来日本的孩子,也能为孩子申请“定住者”签证来到日本。但是,申请时要具体说明孩子来到日本后的生活计划,还要找到一个身元保证人。
要是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具备抚养丈夫的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话,可以提交您先生的“永住者的配偶者”在留资格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但通过审查,如果入管局认为您在日本的在留状况还不稳定的话,有可能拒绝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留学”的经济保证人(经费支付人)必须是申请人的亲属或关系非常密切的人。至于年收入,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要能够稳定且持续地给留学生提供学费以及生活费。
永住者要想把配偶办到日本来的话,原则上要满足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条件。作为该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的总收入、课税额及纳税额)。要是纳税证明书上没有记载总收入及课税额,还需提交课税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