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居留者,有较高可能赋予其在留特别许可的前提是,与日本人、永住者或定住者结婚,并且在日本同居生活。作为日本人的养子,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为零。
取得临时释放的许可之后,直到您取得正式的在留资格为止,您仍然是非法居住者。在临时释放期间您要遵守临时释放许可书上记载的行动限制。
在留特别许可的申告是强制遣返中的一个环节,跟一般的申请不一样,不能离婚并再婚之后,重新提交申请,在现在的手续期间下达在留特别许可可否的决定。
持有三年签证的日本人配偶者,在法律婚姻成立之后,实质性的同居婚姻生活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一年以上居留在日本时,就可以申请永住许可了。
一般情况下,需要接受所希望从事行业的技能考试并合格,接受日语能力N4以上的考试并合格,并找到能够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企业,即能够获得特定技能的在留资格。
您也可以将无法得到评价调书的理由写成理由书提交,或者提交技能实习时的指导员制作的,可以说明技能实习时的状况的文章材料等,出入境居留管局可以以此来判断您是否良好的完成技能实习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