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留学签证”只是习惯叫法,并非正式的签证种类。赴日留学人员在取得“留学”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即可申请相应签证。
日本的研究生院报考准备上有三大重点——确定研究领域、撰写研究计划,还有联系“指导教师(导师)”。其中最后一项对留学生来说,是一件比较棘手的问题。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联系指导教师阶段的注意事项,请参考。
考试结束回国后获得合格通知,请通过日本院校向日本法务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收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请重新申请签证。
请向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为您的丈夫(或妻子)申请 “家族滞在”在留资格,若获批准,您的丈夫(或妻子)可在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或各日本总领事馆申请赴日长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