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配偶短期签证
以下为探亲签证之中,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签证(停留期为「90天」以内。单次、两次、多次)的对象人员及所需材料。
(注1)以下虽然对多次签证进行介绍,但作为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对策,目前对发签证有所限制,不能申请多次签证以及两次签证。
(注2)日本人的中国配偶,要与日本人共同在日本国内长期生活(停留期超过90天的)申请签证时,请查看此处。
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各项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上若标有有效期,则以材料标注为准)。另外,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
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
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申请多次签证时,请查看此处。
1.申请对象
(1)与在中国国内居住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婚姻状况存续且原则上与日本人同居的中国配偶。
(2)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请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一年以上,与日本人正在同居,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 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cm×横4.5cm、白底、1张)
- 护照
-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 居住证等居住证明(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2)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 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
- 户籍謄本(发行后3个月内、书面上能确认户主为该日本人配偶和申请人有婚姻事实)
※申请单次、两次签证时,可以提交中国政府发放的结婚证公证书来代替户籍滕本。
(3)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
-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所得证明等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3.其他相关事项
(1)签证费
单次签证 200元
两次签证 400元
多次签证 400元
(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2)审查所需时间
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一发给结果)。但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
(3)签证有效期
- 单次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两次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停留期限分为「15天」、「30天」、「90天」三种,由本馆根据情况决定。
- 多次签证的有效期为「1年」(也有可能为3年),停留期限为「90天」。关于有效期,由本馆通过审查决定。
(4)其他
有关日本人与中国人的子女的签证申请,请打电话010-6532-2007或电子邮件(visa@pk.mofa.go.jp)等其他方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