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公共养老金制度规定,原则上,在日本居住的超过 20 岁不到 60 岁的所有人, 均须加入公共养老金制度。 (1)被保险人(加入者)以及加入手续 国民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加入者)分为第 1 类、第 2 类、第 3 类三类被保险人。 ①第 1 类被保险人 · ▲个体经营者、学生等,不属于第 2 类被保险人或第 3 类被保险人的人,即为国民养老金第 1 类被保险人。 · ▲加入手续,在本人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
厚生养老金保险 在适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只要满足相关条件都要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适用企业单 位的条件和加入条件,与健康保险相同。)不属于厚生养老金保险加入对象的劳动者,须加入国民养老金。
退出一次性补助金。申请所需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离开日本的话可申请退出一次性补助金。 ①非为日本国籍 ②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被保险人 ( 加入者 ) 期间或国民养老金第 1 号作为被保险人 的保险费缴纳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③未达到老龄年金的领取资格期限(合算 10 年)前已回国 ④在日本没有住址 ⑤已不是国民养老金或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被保险者 ⑥没有领取伤残抚恤金等款项的权利
日本有护理保险制度,这是一项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等的制度,护理保险制度的参保者缴纳保险费,需要护理时支付一部分费用即可以使用护理服务。 1 参保对象 年龄 40 岁以上,在日本生活超过 3 个月以上即为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 2 保险费 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根据前年的收入等,决定缴纳的保险费。此保险费除了收入,根 据以下的年龄区分,居住地区等会有所不同。
儿童福利 1 儿童津贴 儿童津贴是用于稳定家庭生活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津贴。 孩子和抚养孩子的人都在日本国内生活的情况下,可以领取这项津贴。 (1)可以领取的人 抚养有年龄未超过“15 岁生日后的首个 3 月 31 日”的孩子的人。(意即从 0 至 15 岁 的小孩以及在小孩在已满 15 岁生日当天至此后的首个 3 月 31 日期间,其抚养人均可领取儿童津贴)。
伤残福利。1 手册 身心上有伤残者,可按照其程度领取伤残者手册。领取手册后,可用于税金的减免与交通费的折扣等制度。 伤残者手册的种类 · ▲身体伤残者手册 :在身体上拥有持续性伤残的人 · ▲疗育手册 :拥有智力障碍的人 ·▲ 精神伤残者保健福利手册 :由于精神上的伤残,导致在日常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有所限制的人。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hukushi_kaigo/shougaishahukushi/techou.html
生活保障 做了1、2之后,如果家庭收入仍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可领取将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扣除收入后的金额作为保障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由厚生劳动大臣来决定。 外国人当中以下的人有可能成为接受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居者等在活动上没有限制的人详情请咨询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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